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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ZB2012-566 1、招标条件 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德聚路工程监理已由长春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委托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德聚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德聚路工程监理 2.2招标范围:德聚路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提供全过程服务 2.3招标内容:德聚路(长 2.4建设地点:长春市东北部,伊通河下游,丙三街以东,丙十一街以西,丙十六路以南,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北部。 2.5监理周期: 2.6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德聚路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均须1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监理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投标申请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均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其他相关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4 投标申请人外省监理企业均须先到吉林省建设厅办理有关入吉备案手续,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监理企业须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然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及个人投标。 3.6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外省施工企业和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有关入境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收取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卢海 联系电话:0431-896728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报名联系人: 报名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15590682690 传真: 0431-87910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