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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观大道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观大道工程施工监理 2.2项目概况:面积43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观大道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全过程服务。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位于长春市东北部,伊通河下游,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北部,京哈铁路东侧。 2.5监理周期: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6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监理能力。 3.2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人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专业),另外土建专业1人、市政专业2人、给排水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其他相关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 3.3外省监理企业须先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入吉备案手续,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监理企业须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区办理有关备案手续,然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所配备的监理机构人员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长东北高科技中心 联 系 人: 卢海 联系电话:0431-896728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与青年路交汇,青普桥头晨光国际A座六楼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孟十月 王 闯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89694178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115749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