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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2135

木渎镇位于苏州城西,自北宋建镇以来,镇名未变、水系未变、镇址未变,于2005年被确定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为了保护这座古镇的格局和传统风貌,《木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正在公示,公示至2015年1月23日结束。规划保护分镇域、历史镇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遗存四个层次,市民可登录苏州规划局网站详询。 

规划保护古镇风貌格局

规划保护的是木渎镇辖区范围,面积约74.59平方公里;重点规划区域为历史镇区,北到香溪路、东至乾生源、南至胥江运河、西至香溪河,面积90.94公顷。木渎历史镇区定位为以居住、旅游、休闲、度假等为主要功能,兼商业服务功能,具有宜人生活环境和浓郁地方特色的水乡古镇。 

历史文化街区北到严家花园北墙、东至乾生源、南至东窑路、西以西津桥为界,面积约21.66公顷。镇域内有各级文保单位30处,历史镇区内有传统风貌建筑70处,除此之外,还要保护构成历史风貌的围墙、石阶、古树等历史文化环境要素。木渎古镇还拥有灿烂的地方文化、传统工艺和民风习俗,包括传统手工艺、饮食文化等,规划重点保护12项省级、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街区内建筑控高两层

各级保护层次的建筑控高要求不同:所有文物古迹和传统风貌建筑维持原高;历史文化街区内新建建筑,控制为1至2层的坡顶建筑,以传统民居高度为依据,一层檐口高度不超过3米、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5.8米,屋脊总高度不超过6.5米;香溪河、下沙塘河、鹭飞浜河、西街河等水巷两岸新建临水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3-5.8米;镇区内除上述规定的其他地区,住宅必须按双坡顶处理,新建的居住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9米,建筑最高高度不超过12米;新建公共服务设施及其它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12米,建筑最高高度不超过15米。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建筑,近期整修,远期予以更新。 

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山塘街两侧、书弄、中市街、南街、西街及东街的界面,控制建筑体量、色彩、高度、连续性和风貌的协调统一等。 

镇区内工业厂房搬迁

规划对历史镇区内土地利用作了调整:搬迁工业厂房,调整为以传统民居形式为主的居住区或公共设施用地;调整古镇东侧部分居住用地及工业用地为文化娱乐用地;调整部分街巷沿线原居住用地为商业用地;在历史文化街区周边增加公共停车场用地;增加适量绿化用地;疏通部分街巷,以满足交通和消防要求。 

木渎镇的旅游发展定位为,上海大都市区范围内重要的休闲旅游目的地,环太湖地区的旅游集散节点。而旅游产品包括山林生态养生游、商务休闲与度假游、春秋故城访古游等。旅游空间布局规划为“一基地四片区”,一基地指木渎镇区旅游服务基地,四片区指木渎古镇旅游区、穹窿山旅游区、灵岩—天平旅游区及天池山旅游区。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摘自《中国建筑网》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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