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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运用共同缔造理念 推动城市有机更新
作者:邵呈龙 浏览量:2013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波澜壮阔的城镇化进程中,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随着我国城市发展逐渐由增量进入存量时代,城市有机更新的课题已经摆在面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对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这为城市更新和复兴带来了契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近日,老旧小区改造首次被纳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老旧小区改造,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它不仅要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发挥作用,还要注重提高城市柔性化治理和精细化服务的水平,让城市更加宜居、更具包容性和人文关怀。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系统谋划和稳步推进。因此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既要扎实做好前期科学规划,保留城市文脉,明确改造标准和对象范围,又要探索一条能够协调各方利益的改造模式,并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服务基层治理。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在广州、厦门等地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老旧小区改造正当其时

不少城市的发展过程中,新城区不断更迭扩大,而地处城市核心区的老城区,却如同缺乏营养一般停滞生长,在岁月的洗礼中不断老化,这成为了老城居民的痛点。美好的人居环境关系人们的切身利益,但当前广泛存在于老城区的老旧小区在许多方面不能满足居民实际需求,亟待更新。

“老旧小区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比如人居环境状况不尽如人意,环境脏乱差,垃圾问题难解;社区公共服务欠账多,居住和社区配套严重不足;社区建设千篇一律,社区文化特色不突出等。”业内专家分析认为,老旧小区改造关键在于“里子”,要通过改造,更深层次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今年以来,国家多次部署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城镇老旧小区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健全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停车场、无障碍通道等生活服务设施,这为老旧小区改造指明了方向。

今年61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据各地初步摸查,目前全国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涉及居民上亿人,量大面广,情况各异,任务繁重。会议提出,要抓紧明确改造标准和对象范围,今年开展试点探索,为进一步全面推进积累经验。

会议还明确指出,按照相关部署积极做好“六稳”工作,稳投资是重要方面。要找准切入点,抓住既能满足群众期盼、有利于拓展内需促消费、又不会导致重复建设的重大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努力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一举多得之效。因此可以预见,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红利还将持续。

当前,各地正在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例如河北省要求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地方改起,细化改造任务,加快项目进展,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改造目标;青海省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加装电梯)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重大工程之中;河南省建立联席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问题楼盘化解攻坚专项行动……

系统谋划和稳步推进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在掌握城市发展和社区建设的现状、问题和趋势的基础上进行系统谋划,在总结推广试点城市的经验基础上,稳步推进这项工作。“老旧小区改造要深谋远虑,探索有效运营模式、建立改造长效机制,避免一次改造不彻底、反复折腾的问题。”业内人士分析道,“老旧小区改造进入政策机遇期后,要避免出现一哄而上的现象。在改造过程中,既要进行硬件改造,根据需求增加健身设备、扩大绿地面积、修缮街亭道路等,还要注重软件更新,引进完善物业管理,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充分激发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中来。”

在前期规划环节,老旧小区改造要保护好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历史文化记忆是城市的灵魂,能体现一个城市的文化积淀和精神气质。要以城市发展的全局视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用科学规划描绘城市的“成长坐标”,用匠心建设塑造城市的“骨肉之躯”,用高效管理打通城市的“血脉之源”,为城市发展汇聚强大合力。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痛点之一是要解决资金问题。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首次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支持范围。值得注意的是,专项资金除了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常见的水、电、路、气等公共服务设施外,还首次将电梯支出纳入支持范围,这充分体现了老旧小区改造中的民生属性。

总体来看,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改造、运营以及公共服务供给等费用,资金需求总规模非常大。今年7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积极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包括探索金融以可持续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

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是一项建设工作,更是一项社会治理工程。面对改造过程中不同人群的差异化诉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平衡好各方利益、找到“最大公约数”。只有通过共建、共管、共治、共享,才能绘就老旧小区改造的最大“同心圆”。

共同缔造活动激发城市活力

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但在城镇化进程中,我国社区建设正在面临“生人社会”的挑战。随着商品房社区在城市中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不同地区、不同职业和不同背景的居民集中生活在一个住宅圈内,但由于缺乏相应的设施与活动,分散的个体难以形成熟人网络。

“社区是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间和谐关系,实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发展的重要载体。要通过老旧小区改造,调动大家建设共同家园的积极性,激发社区应该具备的人性、友爱、和谐、亲密等特征品质,这是老旧小区改造的深层次意义。”分析人士认为,通过共同缔造活动,老旧小区改造能够进一步激发城市活力。

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了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基本做法是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最大限度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善了人居环境,凝聚了社区共识,塑造了共同精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922日至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浙江宁波举办“推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指出,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离不开城市基层党的建设,要广泛发动居民参与,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高社区党组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参与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能力水平,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共同缔造理念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已经有了一些积极探索。2017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厦门、广州等15个城市启动了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截至去年年底,试点城市共改造老旧小区106个,惠及5.9万户居民,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试点城市的实践证明,老旧小区改造是提升城市品质和扩大投资激发内需的重要举措。

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是提升城市品质的必然要求。在增量发展的同时,存量优化的短板亟待补齐,老旧小区改造同时连接民生和发展两大工程,也承担着城市的复兴和更新职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科学部署和稳步推进,将让城市通过新陈代谢进一步焕发活力。

 

整理人:邵呈龙/审批人:许彦茁

摘录自:中国建设新闻网

日期: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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