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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合流溢流污染治理工程)开工以来,公司对此项目非常重视,在2016年9月23日,公司组织,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带队,由公司负责电气总监参加的检查小组,对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合流溢流污染治理工程)进行专项安全用电检查。
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含有5个调蓄池,荣光路、吉林大路、自由大路、南湖大路、卫星路段各1个,分别由中建八局与中建一局承建。
检查从13:00开始,18:00结束,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及现场电工参加。经过电气总监对各段调蓄池的检查,现场用电还存在不足之处,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检查情况下发了监理通知单,对现场的不足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对此次检查工程管理部负责人进行了总结指出:
1、施工现场及驻地都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则使用电器、设备,施工现场用电要安排专人看护,驻地要做到人走断电,避免漏电,联电现象发生;
2、无论是集体或个人,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时,都必须经所属供电局同意,由持证专业电工安装,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线;
3、临时电线要采用橡皮绝缘线,架空线路的导线截面一般场所不得小于100mm²(钢线)或16mm²(铝线);
3、施工现场采用配电线路架空敷设,采用专用电线杆,电线杆应坚固和绝缘良好,架空敷设时应采用沿墙或电杆绝缘固定,电缆的最大弧垂处距地不得小于2.5m;
4、电缆接头盒应设置于地面以上,并能防水、防尘、防腐和防机械损伤,使用时要有专业电工看护,用过后要及时拆除。
公司检查小组对施工单位的用电防护标准处给予了肯定,要求现场监理人员按设计严格要求承建单位,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
供稿人:孙岩/审批人:许彦茁
日期: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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